3月16日,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,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牟锦毅率调研组,来彭州对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贯彻实施情况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调研。丹景山镇石牛社区供销合作社作为调研点位,其打造的农业生产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调研组关注重点。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、监事会主任朱云,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任时伯陪同调研。

调研组一行深入丹景山镇石牛社区供销合作社实地察看农资供应、农业社会化服务、粮食烘干与销售、再生资源回收等功能布局,详细了解彭州市供销系统在落实《条例》、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具体举措、实践成效及存在的问题。
作为全省 “千县千社” 示范基层社培育对象,丹景山镇石牛社区供销合作社由彭州市供销联社全资投建,占地16.5亩,建筑面积达3800平方米,具有年育秧育苗服务10000亩,粮食烘干40000吨,仓储容量15000吨的服务能力。预计年社会化服务规模12万亩次,农资销售超1500万元,粮食销售额超3000万元。该社以“服务三农”为核心宗旨,通过金融赋能、资源盘活等有效举措,搭建起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,逐步构建起“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、运转高效、联农紧密”的服务体系,在联农带农、稳定增收等方面取得实效,成为基层供销社践行法治要求、服务乡村振兴的典范。
调研组对彭州市供销系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、深耕为农服务的实践成效给予肯定,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强调:要持续深化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在“服务三农”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,进一步完善为农服务体系,拓展服务领域,提升服务质量。同时,要以“千县千社”示范培育为契机,强化基层供销社资源整合能力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。